在申請商標時,將他人知名商標的第一個字換一下,能注冊成功嗎?這種情況不能一概而論,要具體看換的字有沒有顯著性。如果換的字是“奈、斯、其”之類的無明顯含義的字,那商標整體的顯著性也非常弱,注冊成功的幾率很低。如果第一個字換的是有明顯含義的字,那注冊成功的幾率相對來說要大一些。當然,即使注冊成功了,也很有可能會被知名商標的持有人申請無效宣告。
申請人:米其林集團總公司
被申請人:杭州九達科技有限公司
申請人于2021年12月14日對第45009957號“狗其林”商標(以下稱爭議商標)提出無效宣告請求,商標局予以受理,現(xiàn)已審理終結(jié)。

申請人的主要理由:一、申請人是全球知名輪胎生產(chǎn)商,其注冊和使用在第12類輪胎等商品上的第519749號“米其林”商標、第6167650號“米其林”商標、第136402號“MICHELIN”商標、第6167649號“MICHELIN”商標(以下稱引證商標一至四)在中國享有很高知名度,多次被認定為馳名商標,爭議商標是對申請人馳名商標的惡意摹仿和復制。二、爭議商標與申請人第41938432號“米其林”商標(以下稱引證商標五)已構(gòu)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。三、被申請人在明知申請人知名商標的情況下申請注冊爭議商標的行為,具有傍名牌、搭便車的主觀惡意。四、其他案件中對申請人商標予以保護的情形。綜上,請求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(以下稱《商標法》)第十三條第三款、第三十條、第四十四條第一款、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等規(guī)定,宣告爭議商標無效。
申請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證據(jù)(光盤):1、申請人商標受保護的證明材料;2、申請人簡介、商標注冊情況;3、雜志、報紙、網(wǎng)絡等媒體對申請人及產(chǎn)品、排名、經(jīng)營收入情況、在中國發(fā)展情況等的報道;4、申請人廣告宣傳材料、廣告費用支出情況;5、國家圖書館檢索報告;6、相關(guān)裁定書、決定書;7、其他相關(guān)證據(jù)。
商標局向被申請人寄送的答辯通知被郵局退回,商標局通過《商標公告》進行了公告送達,被申請人在規(guī)定期限內(nèi)未予答辯。
經(jīng)審理查明:1、爭議商標由被申請人于2020年3月30日提出注冊申請,于2020年12月7日被核準注冊,核定使用在第31類動物食品等商品上,現(xiàn)為有效注冊商標。
2、在爭議商標申請日前,申請人在第12類輪胎、車輪等商品上在先注冊了引證商標一至四,在第31類動物食品等商品上在先申請了引證商標五,現(xiàn)均為有效在先注冊或申請商標。
3、商標局在(2019)商標異字第4237號、(2020)商標異字第5397號、(2021)商標異字第102720號、商評字(2020)第105973號等多件異議決定、無效宣告請求裁定中認定申請人注冊并使用在輪胎等商品上的“米其林”、“MICHELIN”商標為相關(guān)公眾熟知的商標并適用《商標法》第十三條規(guī)定予以保護;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在(2012)高行終字第1809號行政判決中認定申請人“米其林”、“MICHELIN”商標已達到馳名程度并予以保護;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在(2022)京行終497號行政判決中認定申請人“米其林”商標已達到馳名程度并予以保護。
以上事實有檔案檔案及申請人提交的證據(jù)在案佐證。
商標局認為,一、本案中,鑒于在爭議商標申請日前,申請在先的引證商標五尚未初步審定,故關(guān)于爭議商標與引證商標五是否構(gòu)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應適用《商標法》第三十一條的規(guī)定進行審理。爭議商標“狗其林”與引證商標五“米其林”在文字、呼叫等方面相近,已構(gòu)成近似商標。爭議商標與引證商標均指定使用在動物食品等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,易使消費者對商品的來源產(chǎn)生混淆誤認,已構(gòu)成《商標法》第三十一條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。
二、申請人主張爭議商標是對其引證商標一至四的惡意摹仿和復制,并依據(jù)《商標法》第十三條第三款的規(guī)定主張權(quán)利。本案中,根據(jù)申請人提交的其商標受保護記錄、行業(yè)排名、相關(guān)媒體報道、廣告宣傳等證據(jù)及查明事實3,可以證明在爭議商標申請日前引證商標一、二“米其林”在輪胎商品上經(jīng)長期使用宣傳已為相關(guān)公眾所熟知。爭議商標“狗其林”與引證商標一、二“米其林”在文字、呼叫等方面相近,已構(gòu)成對引證商標一、二的復制摹仿。雖然爭議商標指定使用的寵物食品等商品與引證商標一、二核定使用的輪胎等商品存在差異,但考慮到引證商標一、二本身具有較強顯著性且已在相關(guān)公眾中具有較高認知度,爭議商標的注冊使用易使相關(guān)公眾將之與申請人及其商標相聯(lián)系,從而不當利用了申請人商標的市場聲譽,且削弱申請人商標的顯著性,致使申請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。因此,爭議商標的注冊已經(jīng)構(gòu)成《商標法》第十三條第三款所指的情形。
綜上,申請人無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。
依照《商標法》第十三條第三款、第三十一條、第四十四條第三款、第四十五條第一款、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條的規(guī)定,商標局裁定:爭議商標予以無效宣告。
當事人如不服本裁定,可以自收到本裁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(nèi)向北京知識產(chǎn)權(quán)法院起訴,并在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的同時或者至遲十五日內(nèi)將該起訴狀副本抄送或者另行書面告知商標局。
商標審查從來都不是一件非黑即白的事,很多時候似與非似之間的界限非常模糊,這時候就要看雙方材料哪個更能說服審查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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